邓小平说,马列主义要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 1956年11月17日
1956年11月17日,邓小平在会见国际青年代表团时,对他们所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是什么?谁来决定国际古典的共产主义的原则中哪些是适合于中国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他说: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共产党员的标准不是一下就能达到的。一个共产党员,第一,他是普通人,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但是也有比普通人还要落后的共产党员。
邓小平指出,关于谁来决定国际古典的共产主义的原则中哪些适用于中国。11年前,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此来指导我国的革命,指导我国的建设。这个原则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根据过去革命中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总结起来,并在第七、第八两次党代表大会上加以肯定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则,原则的运用还会遇到许多具体问题。一个国家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不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如何使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是一个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党的代表大会来讨论决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央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决定好了,还需要党员善于在实际工作中去解决。首先要几万、几十万骨干懂得这条原则,这条原则才会得到实行。
邓小平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句话本身就是普遍真理。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叫普遍真理,另一方面叫结合本国实际。我们历来认为丢开任何一面都不行。离开本国的特点去硬搬外国的东西,这条普遍真理就不能实现。在普遍真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问题上,我们党过去吃过许多亏,以后就一直抓住反对主观主义这一条。反对主观主义有两个方面,即反对教条主义和反对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就是只知道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不从具体情况出发来运用,它使我国的革命遭受过失败和挫折。经验主义,就是只看到一些具体实践,只看到一国一地一时的经验,没有看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两者我们都反对。
邓小平最后说,根据我们的经验,普遍真理与具体实际,二者结合很不容易。中国共产党也经常犯错误。但是我们注意和研究犯错误的原因,及时改正。毛主席说,人要经常洗脸,房子要经常打扫,党也是这样,要经常改正错误。我自己也常常犯错误。每个人都是这样。毛主席还常常说,他也经常犯错误。不过我们都知道他的错误比我们少。任何人都会犯错误,绝对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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