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与陈济棠达成秘密协议 - 1934年10月5日
1934年10月5日,红军代表潘汉年、何长工同陈济棠代表扬幼敏、黄质文、黄旭初达成五项协议:(1)就地停战,取消敌对局面;(2)解除封锁,互相往来;(3)互通情报,用有线电通报;(4)红军可以在粤北设后方医院;(5)可以互相借道,各从现在战线后退20里。因此,红军未经战斗,在短时间内即安全通过陈济棠防区,向湘南蓝山、嘉禾、临武挺进。
潘汉年,江苏宜兴人。1924年加入郭沫若领导的创造社,主编进步刊物《洪水》。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曾任《革命军日报》总编辑,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长。1931年后,是中共中央保卫部门的领导人之一。1933年夏,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共江西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长,中共赣南省委宣传部长,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长兼地方工作部部长等。
与陈济棠达成秘密协议后,潘汉年参加了长征。遵义会议后,被派往国外做联络工作。1936年和1937年,作为中共代表与国民党代表进行数次谈判。1937年9月,任人路军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后在上海、香港等地领导对敌隐蔽斗争和开展统一战线工作。1948年夏起,先后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中共上海市委社会部部长和统战部部长、上海市委副书记和第三书记、上海市副市长。1955年4月3日,被关押审查。1963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1977年病逝。1982年8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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