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蒙签订《恰克图协约》 - 1915年6月11日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图共同签订《中俄蒙协约》。这是自1914年9月8日中、俄、蒙三方恰克图会议以来的最终结果。
《中俄声明文件》签订后,根据文件的规定,中、俄、蒙三方于1914年9月8日起在恰克图会议,解决各项未决问题。中国代表为专使毕桂芳、驻墨西哥公使陈录,俄国代表为驻外蒙总领事密勒,外蒙代表为喇嘛达锡札布。三方各自提出了条约草案,其争执的要点在于铁路、邮政、税则、司法诉讼等具体问题。6月7日,三方终于达成协议。
《恰克图协约》商定:外蒙承认中俄声明文件及另件,承认中国的宗主权;中俄承认外蒙自治,不在外蒙驻军及办理殖民;外蒙仍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公文使用民国年历,兼用蒙古干支纪年;外蒙有权办理一切内政及与各国订立工商条约,但无权订立政治与土地关系的国际条约;中国商民运货入外蒙不纳关税,但须按当地规定交纳各项货捐;中蒙、中俄人民间发生诉讼,由中蒙、中俄双方会同审理;《俄蒙通商章程》继续有效。
协约在形式上取消了外蒙的“独立”,代之以“自治”,但外蒙仍有权与外国缔结有关工商条约,俄蒙商约依然有效。
《协约》签定当天,袁世凯宣布册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所有外蒙王公喇嘛的爵职名号一仍其旧,赦免所有参加库伦独立之人。
9日,库伦活佛致电北京政府取消“独立”及国号年号,北京政府于库伦设办事大员公署,任命都护使,于恰克图、科布多、乌里雅苏台设佐理专员公署,任命佐理员。中国对外蒙恢复了名义上的治权,喧嚣一时的外蒙问题至此暂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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